洪律师:你好!我是来自福建省宁德地区霞浦县三沙的,我姓李,名丽珠,很荣幸认识你能给我这个机会了解咨询以下事,在我六岁时,父母就离婚,当时判决是姐和弟的抚养权归父亲,我是判母亲,随后母亲未改嫁靠自己艰辛苦命起早摸黑摆摊的把我抚养成人,用自己血汗钱买了房子让我拥有了别人一样温暖能遮风挡雨的家,当日子慢慢好时,妈妈的身体让病魔缠上了,去年妈妈因肠癌晚期,去世了,在她住院期间,我的姐得知妈妈病情,不知何因 ,硬让我妈妈去公证写遗嘱,让我在公证上签字 ,把房产权写她名下,由她暂管,我当时没签,她就在户口簿上把我弟当时注销的户口簿又给签回来,我不明白姐姐的做法到底什么意思 ,户口簿里分明就剩我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 ,我没出嫁,算未婚,为何母亲去世后连户口簿里的成员都被改了,她都行为动机是什么,为什么要这样对我,真的不理解她在想什么 ,母亲去世后就留了栋价值百万房子,遗嘱写三个子女分,可到公证处办理分配手续,必须得先继承,我姐因继承人是我她连房产证都不更新,宁可在户口簿上做手脚,也不做我名下再分配她们的, |